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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06年全省各县(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流向通报

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06年全省各县(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流向通报
(鄂政督[2007]2号)


各市、州、林区、县(区)人民政府: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鄂政发[2006]23号)要求,“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要建立以县为单位的初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比例的通报制度。”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对全省各县、市、区200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流向进行了统计,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从统计的情况来看,全省总体情况较好。绝大多数地方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加大对高中阶段教育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取得了较好成绩。2006年全省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共完成招生计划44万多人(含非应届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招生46万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普职比达到5.1:4.9,基本实现大体相当。

  统计表明,200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入中等职业教育高于升入普通高中的市州有十堰市、宜昌市、恩施州、咸宁市;升入中等职业教育高于升入普通高中的县市有兴山县、保康县、竹山县、秭归县、郧县、远安县、长阳县、谷城县、老河口市、郧西县、丹江口市、咸丰县、黄陂区、房县、通山县、赤壁市、咸安区、嘉鱼县、崇阳县、鹤峰县、江夏区、曾都区。

  统计还表明,少数地方统筹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乏力,普职比例失当。200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协调较差的市州是仙桃市、随州市、天门市。其中黄石城区、广水市、宜昌城区、十堰城区、襄阳区等县(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入中等职业教育比例远低于普通高中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完成好“十一五”期间实现高中阶段普职比大体相当的任务,为此我们希望:
  1、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的领导。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把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在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服务方向、办学规模、经费投入、基本建设等方面加强领导,科学决策,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要建立由政府有关领导参加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加强对中等职业教育的督导评估。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重点督导各地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的有关情况。
  3、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省政府要求,稳定普通高中规模,优化中等教育结构,逐步实现普通高中教育与中职教育规模大体相当。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超计划录取,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各地不得私自突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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