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
(鄂教高[2007]2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巩固我省高校本科品牌专业立项建设的成果,推进专业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加快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培养,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与创新工程”本科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鄂教高[2003]24号)的要求,我厅决定对立项建设的高校本科品牌专业开展评估验收工作。现将《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评估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我厅高教处,电话:027-87328007,87328172。
附件: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评估方案(试行)
二○○七年四月五日
附件:
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评估方案
(试行)
一、有关说明
1、评估的目的。根据我厅关于本科品牌专业建设的要求,考察各校品牌专业建设的情况和效果,总结专业建设的经验和成绩,找出问题与不足,促进高校进一步重视并支持本科专业建设,推动专业教学改革,打造一批优质本科教育资源,并通过其示范和辐射作用从整体上推动本科专业的建设、改革和发展。
2、评估的原则。本方案的制定遵循以下原则:(1)导向性。评估指标及其内涵强化了本科教学在专业建设中的中心地位,强调教育思想和教学改革的先进性,突出专业的特色和优势,强调大学生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及创业能力的培养。(2)可操作性。评估指标的设计力求简洁,突出重点。对于主要观测点、合格标准的内涵、考察形式及相应的支撑材料提出较为明确的要求。(3)科学性。根据本科专业建设与改革的基本规律和要求,确定合理的评估要素、内涵和观测点。指标设计与内涵标准注重过程评估与结果评估的有机结合。
3、评估的对象。高校本科品牌专业立项建设工作结束后,必须接受评估验收。此外,高校也可根据品牌专业建设的进度和目标完成情况,提前申请评估。
二、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及内涵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主要观测点
| 合格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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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标和措施
| *1.1专业建设目标、思路与措施
| (1)目标定位、建设思路、建设规划与年度计划;(2)专业建设的组织领导与实施。
| 教育教学观念先进、建设目标明确,改革思路清晰,定位准确、切实可行;有明确的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标准,实施效果好;学校成立了专业建设的领导组织,并切实有效地开展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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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基础条件
| *2.1专项经费
| (1)学校专业建设专项经费的安排与使用;(2)省或主管部门专项经费的使用。
| 有专业建设专项经费且能够满足专业建设的需要;省或主管部门专项投入全额到位并按要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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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实验教学设备、专业教学场所与专业图书资料
| (1)实验设备数量及先进性;(2)必要的专业教学场地;(3)专业图书、杂志、电子文献、课件及其他教学资料的数量及利用情况。
| 专业实验室教学设备台套数充足,设备先进,能够满足教学与科研的需要;院系建有必要的资料室、学生活动与自学场所、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的场所;学校和院系有专业图书资料的专项购置经费,专业图书资料齐全,查阅率高;电子文献、教学素材、多媒体教学资源能够满足教学需要,使用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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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师资队伍
| *3.1队伍结构与素质
| (1)专业负责人情况;(2)教学团队建设及教师队伍的结构情况;(3)教师队伍的思想、业务素质。
| 专业负责人在省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50%以上;老中青教师梯队合理,教学团队结构优化;中青年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达75%以上,其中博士达25%以上(艺术、体育类专业中青年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达50%以上,博士学历暂不作要求);师德师风好,专业教师近四年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不包括教学与科研成果表彰)的不低于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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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主讲教师
| (1)主讲教师的资格;(2)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3)教学效果。
| 符合岗位资格的教师≥95%;教授、副教授近二年为本科生系统讲授至少一门课程;教师授课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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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教学研究
| (1)教师教育教学能力;(2)教师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情况;(3)教学研究成果获奖情况。
| 专业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近四年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数不少于3项(艺术、体育类专业为2项),专业负责人近四年承担有省级及以上的教学研究项目;教师近四年人均发表教学研究论文数不低于1篇(艺术、体育类专业为0.5篇);专业教师四年内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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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科学研究
| (1)承担科研课题情况;(2)专著、译著、学术论文的出版、发表及获奖情况。
| 近四年承担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5项以上;其中专业负责人必须承担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专业教师近四年人均出版著作0.3部以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艺术、体育类专业为2篇);近四年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2项以上(艺术、体育类专业为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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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学改革与建设
| *4.1专业人才
培养方案
| (1)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执行情况
| 定位准确,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注重学生的素质、知识、能力协调发展;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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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课程建设
| (1)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2)精品课程建设;(3)教材建设。
| 课程建设有思路、有计划;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符合高素质人才培养的要求,重视对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课程建设成效显著,本专业有2门以上的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获得省级精品课程称号;积极聘请、鼓励和支持相关教师或专家用英语讲授专业课程。选用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教材,并公开出版有自编的高质量教材或教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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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实践性教学
| (1)实验教学的改革与管理情况;(2)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及社会实践。
| 注重实验教学内容和实验教学模式改革和创新;实验室实行开放管理,开放范围及覆盖面广。建设有能够满足专业教学需要,长期、稳定的校外专业实习基地;实习经费充足,组织管理落实到位,实习效果良好。新修订的教学计划中,实践教学环节(实验、实习、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等)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累计学分(学时)应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专业不少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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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毕业论文(设计)
| (1)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情况;(2)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 制定有符合本专业实际的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和质量评价标准;毕业论文(设计)程序规范、选题恰当、难度适中、符合培养要求;教师指导学生数量适当、评阅认真,答辩工作严谨,毕业论文(设计)抽查情况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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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才培养质量
| 5.1学风情况
| (1)本专业学生遵守校纪校规的情况;(2)学风建设。
| 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考风良好;制定有切实可行的鼓励学生学习的措施,学生学习主动,学风端正,勤奋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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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大学生科研活动与学科竞赛
| (1)大学生科研活动的开展情况;(2)大学生学科竞赛的组织情况及竞赛成绩。
| 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课外科研活动,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得专利人数多,成果显著;近四年本专业有8项以上的学生成果获得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励或省级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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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社会声誉
| (1)本专业学生第一志愿录取率;(2)毕业生的社会需求;(3)毕业生就业去向及社会评价等。
| 社会声誉好,生源质量高;毕业生就业单位为学校所在区域或本专业(行业)领域较好的单位;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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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示范辐射作用
| 6.1教学资源共享与教学改革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
| (1)在专业教师的培训提高方面对其他学校的辐射作用;(2)课程、实验室、学分选修等方面的辐射作用;(3)教学改革对其他专业或其他学校的示范辐射作用。
| 近四年平均每年至少接收1名校外专业教师(包括中小学教师)进修;每年面向外校教师举办专业、课程研修班或其他教学研讨活动不低于1次;本专业每学年面向其他院系开设有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专业实验室面向本校其他院系或外校本专科学生开放;本专业教学改革成效显著,成功经验受到外校同行广泛关注,有推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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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专业特色和优势
| *7.1专业特色和优势
| 特色明显,优势突出。
| 专业的特色和优势必须与本校、本专业的办学历史有机结合,体现在专业发展思路、教育模式、教学团队建设、培养目标和方案、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优良的学风等方面,体现在人才培养质量上,体现在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并得到其他高校同行的肯定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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