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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鄂教高函[2007]5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7]25号)和《关于2007年度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68号)的要求,现就我省高校申报2007年国家精品课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高校按限定名额(推荐名额见附件),在省级精品课程中遴选确定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名单。

  二、时间安排
  1、本科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5月20日前,学校向我厅提交推荐报告和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报告中注明申报国家精品课程支撑网站的网址。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在网上评审,不必提供书面的评审材料。
  6月10日前,我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我省推荐2007年度本科国家精品课程名单,并通知有关高校。
  6月15日前,课程负责人使用终端软件(登录“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页下载2007年度课程申报终端软件)据实填写课程申报表格,并将填好的申报表保存为评审系统支持的REQ格式文件。之后学校精品课程工作联系人汇总本校申报表,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
  6月17日前,我厅汇总、审核我省本科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通过申报软件向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评审系统一次性提交我省申报课程的申报表。
  2、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6月18日前,学校向我厅提交推荐报告和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报告中注明申报国家精品课程支撑网站的网址。
  7月8日前,我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我省推荐2007年度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名单,并通知有关高校。
  7月12日前,课程负责人使用终端软件据实填写课程申报表格,并将填好的申报表保存为评审系统支持的REQ格式文件。之后学校精品课程工作联系人汇总本校申报表,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
  7月15日前,我厅汇总、审核我省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通过申报软件向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评审系统一次性提交我省申报课程的申报表。

  三、工作要求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的要求,教育部将继续遴选3000门左右国家精品课程进行重点改革和建设。今年国家精品课程的推荐名额较往年有较大幅度提高,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国家精品课程的推荐申报工作,加大经费投入与支持力度,加强建设,深化改革,促进本校课程建设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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