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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7年度湖北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二、推荐名额
  各地推荐名额见附件1。推荐名额按专任教师数分配,同时,对“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农村教师素质提高提高工程”实施效果好的地方,予以适当倾斜。初等学校、中等学校推荐名额合计10人以下的市可以推荐1名校级干部,10人以上的市(州)可以推荐2名校级干部。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名师推荐名额根据学校专任教师数确定,1000人以下的学校可推荐1名,1000-2000人的学校可推荐2名,2000人以上的学校可推荐3名。高职高专院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按一校1人推荐。

  三、评选推荐时间
  请各地和高等学校于5月31日以前将推荐人选及申报材料、事迹材料报送我厅教师管理处。过期视作放弃,不再受理。省直单位和大型厂矿企业、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推荐。有关市、县教育局在部署湖北名师评选工作时,要统筹予以安排。

  四、评选推荐要求
  各地、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湖北名师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程序,坚持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申报。

  五、申报材料要求
  1、关于湖北名师推荐人选的报告;
  2、《湖北名师推荐人选名册》(见附件2)一式2份,并附Excel电子表格;
  3、《2007年度湖北初等(中等)学校名师推荐人选综合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一式15份,并附电子表格;
  4、《2007年度湖北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推荐人选综合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一式15份;
  5、申报表及事迹材料(1式5份,事迹材料不少于3000字,名师申报表均应附教学光盘);
  6、湖北初等(中等)学校名师和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附件材料,要求复印装订成册,首附目录。复印件应分别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审核、盖章。内容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年度考核情况记载、近5年课程安排表(原件)、教学情况证明材料、教科研成果等。

  各地、各高校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厅教师管理处联系。联系人:段旭辉;联系电话:027-87328065(传真);邮箱:jsc2008@gmail.com或dxh@e21.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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