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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的意见

  (二)高等职业教育省级重点专业建设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鄂政发[2006]23号)的要求,省教育厅将继续开展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重点建设100个高等职业教育省级重点专业,使之成为条件优良、改革领先、特色鲜明,在省内乃至国内同类专业中具有带头引导作用的示范专业。省级重点专业要具有先进教育思想和时代特色、符合高等职业教育要求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注重教师队伍的“双师”结构,培养一支教学水平较高、富有实践经验、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师队伍;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方面成果突出,产学结合、工学交替取得实质性进展并形成长效机制;要建设一批设备优良、体系完备、相对稳定、成效显著的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中心),积极探索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结合新模式;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制度建设、教学研究等方面成效显著,取得较为突出的改革研究成果;培养一批适应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毕业生就业质量高。

  (三)省级精品课程建设

  在“十五”省级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省级精品课程的遴选建设工作,2007-2010年建设500门的省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重点在于加强课程的内涵建设,加大精品课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精品课程的使用效益。到2010年省级精品课程总数达1000门左右,建成以校级精品课程为基础,省级精品课程为骨干,涵盖不同层次、不同学科门类、开放共享的精品课程体系,使之成为我省高等学校重要的优质公共教育资源。

  (四)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

  2007-2010年继续在全省高校中开展“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力争到2010年建成示范中心150个,大幅提升我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水平,为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和创新精神奠定良好的基础。示范中心不但要有一流的师资和设备,更要强调特色和示范、辐射作用。要探索形成先进的实验教学理念,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实验教学体系,建设满足现代实验教学需要的高素质实验教学队伍,建设仪器设备先进、资源共享、开放服务的实验教学环境,建立现代化的高效运行的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实验教学水平。2007年起,将启动“大学英语语言学习中心”建设,并将其纳入“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范畴。

  (五)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建设

  为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热情,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省教育厅将在高等学校中建设30个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通过整合现有的学生创新活动资源(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实习实训基地、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学生创新中心等),拓展、开发其创新活动的功能,为大学生创新活动提供研究课题、设备器材(耗材)、活动经费和必要的场所,配备相应的指导教师,为学生创新成果的发表、出版、推广应用提供支持和帮助。创新活动基地建设要与大学生科研立项、学科竞赛、实践调查等课外科技学术活动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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