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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初等学校绿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

  三、基础建设

项目

内容与要求

地面

绿化

1、应绿化的面积全部绿化,无绿化死角,无裸露泥土。

立体与

垂直

绿化

2、廊、架攀缘植物覆盖率好,无明显的裸露。护坡、挡土墙植被覆盖率好,无明显裸露。

园林植物景观

 

3、植物配置。植物配置要遵循物种特性、自然姿态、美学原则,做到科学合理,层次分明,体现地方特色,实行乔、灌、草、花、藤结合配置,常绿与落叶、针叶与阔叶、树木与草坪比例适度的绿化结构,实现校园绿化、美化、香化、净化的统一。

注重绿化植物的多样性,注意植物的色相、季相合理搭配。有介绍植物科、属、种及形态和原产地的标牌。

4、植物景点。营造植物景观以供师生学习,生活游憩。

5、行道树。行道树以阔叶乔木为主,形态大小整齐,修剪良好,生长茂盛,遮荫效果好。绿篱的高度与厚度、树木分枝点高度与道路宽度成正比。

建筑

小品

山石

景观

 

6、建筑小品。有体现学校教育宗旨、办学特色的园林建筑景点(雕塑、碑、亭、小品等)。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建设水体景观和人工喷泉。

水池、水塘有观赏植物。水面无杂物,水质无污染,水生植物生长良好。

园林建筑景点要具备思想的深度、文化的厚度、教育的力度。

7、山林或人工林。自然山林或人工林树木生长茂盛,无乱砍滥伐现象,无病虫害,死树及时清理,防火措施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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