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初等学校绿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

  附件:湖北省中初等学校绿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细则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湖北省中初等学校绿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细则
  一、队伍建设

项目

内容与要求

机构与

人员

1、学校成立有专业人员组成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或分管校长担

任组长,政教处、总务处各一名副主任担任副组长,设立由组长和相关人员

组成的绿化小组实施绿化、美化工作。

2、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园绿化的规化、设计、施工和养护管理,组

织师生员工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和绿地责任区的维护工作。

3、为了使学生养成爱劳动、保护环境、自觉爱护校园一草一木的良好习

惯,按照班级,划分一定的绿地责任区,由学生会、团委具体组织学生进行

劳动,绿化专业人员负责技术指导。

4、绿化专业工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国家颁发的资格证书。

园    园林绿化保洁工作承包给社会企业的,其承包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

技术 技术服务力量。


  二、目标任务

项目

内容与要求

 

任务与

原则

1、校园园林绿化要遵循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宗旨,坚持实用、经济、美观

和因地制宜的原则。

2、提高绿化覆盖率,老校区不低于30%,新校区达到 50%以上。绿化率

为95%以上,逐步实现校园园林化。

园林

绿化

规划

3、学校要编制校园园林绿化规划,并纳入学校建设总体规划。

  校园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规划设计方案须经过可行性论证。并由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规划设计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4、校园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应与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建筑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以植物造景为主,选用适应当地自然条件的树木花草,尽量注重栽植常绿、落叶、乔木、灌木和攀缘植物的搭配,做到黄土不裸露。

充分发挥园林植物的净化生态功能,体现教育特色和地方特色,突出个性化特点。

校园内提倡建设开放型绿地,增加师生活动空间。

校园经济与服务性设施建设要服从校园园林绿化规划的要求。

5、有逐年实施的园林绿化建设方案。

绿化

经费

6、多渠道、多层次地筹措绿化经费,在确保学校绿化专项经费落实的基础上,应争取政府各部门的支持,吸纳社会捐助,满足园林绿化建设的需要。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