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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高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高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鄂教思政函[2007]7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及其实施方案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今年下半年开学时对2006级学生开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的要求,省教育厅定于7月16-17日在武昌举办全省高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骨干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目的
  培训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精神,介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教材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研究落实今年秋季开学对2006级学生开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的实施措施。通过培训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教师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吃透教材,高质量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提高“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教学质量。

  二、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专家辅导与重点研讨相结合方式进行。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二天(7月16-17日,周一至周二)。市州高校的教师7月15日下午报到,武汉地区高校的教师7月16日上午7:50报到。

  四、培训地点
  湖北饭店。联系电话:027-87824863(总机)。地址:武汉市武昌洪山路。

  五、参加对象
  1、全省各本科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教研室负责人和承担“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教学任务的骨干教师共3人。
  2、我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督导员。
  请各有关高校将参训教师名单于7月13日前传真至我厅思政社科处,以便登记汇总。参训教师报到以登记的名单为准。参训教师的食宿由我厅安排,交通费由所在学校实报实销。联系电话(传真):027-87328009;联系人:谭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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