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鄂高工委[2007]27号)


各高等高校:

  最近,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07〕33号),决定对全国高校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24号令)的情况进行检查。为做好迎检工作,推动我省高校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第24号令和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湖北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湖北普通高校辅导员五年培训计划》的通知(鄂高工委〔2007〕11号文件)精神,我厅决定组织开展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的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高校对教育部第24号令和鄂高工委〔2007〕1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检查内容

  1、在思想认识方面,主要检查高校对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视,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情况。

  2、在辅导员配备和选聘方面,主要检查各高校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辅导员的选聘坚持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标准的情况。

  3、在辅导员培养与发展方面,主要检查各高校按各校统一的教师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合理设置专职辅导员的相应教师职务岗位,专职辅导员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根据辅导员岗位实际制定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的具体条件,成立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辅导员的培养纳入师资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享受专任教师培养同等待遇,支持辅导员攻读相关专业学位,开展对本校辅导员的系统培训的情况。

  4、在辅导员管理与考核方面,主要检查各高校对辅导员实行学校和院(系)双重领导,把辅导员队伍建设放在与学校教学、科研队伍建设同等重要位置,统筹规划,统一领导,制定辅导员工作考核的具体办法,健全辅导员队伍的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辅导员的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挂钩的情况。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