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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建设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建设的通知
(鄂教高[2007]14号)


各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 [2006]1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的意见》(鄂教高[2007]7号),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和内涵建设,逐步形成湖北高等职业教育特色,打造湖北高等职业教育品牌,整体提高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在高职高专院校开展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工作(以下简称“省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的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湖北省经济社会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通过深化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重点在与湖北产业结构和相关行业相适应,社会需求量大,有利于提高高职学生专业技能水平,推动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专业领域建设100个左右设施先进、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的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二、建设方式

  省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采取专业性实训基地建设方式,依托高职院校重点专业或优势特色专业,建设以服务本校为主,辐射周边、资源共享的专业性实训基地。

  省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应紧密联系行业企业,积极探索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合作新模式,在管理理念与运作机制、实训内容与手段、实训质量和基地效益等方面有所创新。通过实训基地建设使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实习实训装备水平显著提高,学生的操作技能明显提高,基地服务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

  三、建设原则

  1、导向性原则

  要从专业项目着手建设好校内实训基地,并带动区域内职业院校的实践教学条件改善。以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为重点,注重先进性、真实(仿真)性、实用性、经济性相结合。按照未来专业岗位(群)对基本技术技能的要求,确保学生在仿真环境中得到实际操作训练,确保学生了解本专业领域先进的技术、工艺和掌握在实际操作中应用的本领。

  2、共享性原则

  要综合利用现有条件较好的高职院校资源或独立建设或校企联合建设,拓宽基地实训设备的来源渠道,在区域范围内面向各类职业院校、企业和社会开放,使其成为技能型紧缺人才的培养培训基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再就业培训的桥梁、校企合作的载体、工学结合的平台。与企业合作建立的实训基地应成为企业的创新中心、培训中心,并使基地成为展示企业文化、介绍企业先进设备、发布行业最新信息的窗口,成为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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