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实施职业教育网络计划,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职教中心在县区职业教育中的龙头示范作用,使其成为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各县区要切实加强职教中心建设,突出抓好实习实训设施设备的装备与更新,努力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
(十三)实施校企合作计划。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与职业学校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参与学校的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实习,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职业学校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为学生支付合理报酬。国家、省级重点职业学校要加强与企业的联合办学,努力实现企业与学校发展的良性互动。
(十四)实施职业教育示范性学校建设计划,加强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十一五”期间,在整合资源、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基础上,新建3-5所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成3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40所示范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把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建成为全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以带动和促进全市职业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
(十五)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依托省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有计划地对在职教师进行提高培训。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在职教师自学。到2010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合格率达到75%,“双师型”(理论教师、实践技能指导教师)教师比例达到专任教师总数的30%。
市、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市教育、劳动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协作,积极开展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要建立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
制定和完善职业教育兼职教师聘用政策,支持职业学校面向社会聘用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学校编制计划内聘用的教师工资要纳入财政预算。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职称评定政策,职业学校中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评定第二个专业技术资格,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加强政府统筹,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构建多元化办学格局
(十六)加强政府统筹。市、县教育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重点加强对学校布局、专业结构、资源整合的统筹。市教育、发改委、财政、人事、劳动保障、农业、科技、扶贫等部门要切实加强联系和协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教育的有关工作,逐步形成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职业教育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