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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特困饮水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特困饮水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解决农村饮水困难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加快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实现农民稳定增收的基本保障。近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农村人饮解困工作,先后实施了“甘露工程”和农村饮水解困等工程。截止2004年底,全市已解决了225.3万人的饮水困难。但仍有54.43万饮水困难人口,其中尚有近20万人处在经济相对贫困的山区半山区,居住分散,饮水困难问题十分突出。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为群众办实事,加快解决我市贫困山区农村人口饮水困难问题,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政府决定,从2005年起实施“农村特困饮水工程”建设,利用三年时间,彻底解决山区半山区农村贫困人口的饮水困难问题。
  一、解困对象和范围
  农村特困饮水工程的对象是陇县、千阳县、麟游县、陈仓区西部山区和凤翔县、岐山县、扶风县的北部山区及其它山区,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民生活相对贫困,正常年份取水距离远、取水难度大、缺水时间长的饮水困难人口。
  二、目标和任务
  从2005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贫困山区农村20万人的特困饮水问题。供水水质达到《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用水量最低标准达到:正常年份20升和10年一遇干旱年12升的人均日用水量,水源保证率要达到90%。同时,要深化农村小型饮水工程改革,建立起良性运行的工程建设与管理机制。
  三、工程建设及管理
  1、成立由市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和扶贫办等部门组成市农村特困饮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专门负责农村特困饮水工程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2、调查摸底,选准解决村组。各县、区水利部门要抽调专人,组建调查班子,按照解决特困饮水范围和对象,逐村普查,建卡立档。市水利部门要对县区上报的调查结果逐一核查,严格筛选,编制全市农村特困饮水解决计划。
  3、做好水源可靠性论证,编制规划设计。水利部门要抽调技术力量,组成专业规划设计队伍,对特困村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勘察测量,寻找安全可靠的饮水水源。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近期与长远相结合”的原则,地表水、地下水、天然降水相结合,根据各地自然条件和社会发展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工程形式,做到稳定解困,避免出现工程建成后又返困和低水平的重复投资。对于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山区,应考虑以分片建池、集雨建窖等方式解决。在工程分散、单个工程水源保证率太低的地区,应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兴建保证率较高的应急水源工程,以便在发生特大干旱或连年干旱时,群众能在较近距离内有基本生活用水供应。对居住过于分散,工程建设难度大,造价高,工程建成后难以维持正常运营的边远山区的零星住户,应结合扶贫考虑移民措施。
  4、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技术指导,严格项目管理。农村特困饮水工程的每一项工程,都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方案,选择专业技术队伍进行施工。对规划、设计、施工方案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把关,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搞好工程施工现场技术指导,把每道环节的责任都落到实处。已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应由县级主管领导带头与部门及乡镇领导逐一包抓,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列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水利、计划、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加强项目管理,联合打好农村特困饮水工程总体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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