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2004年11月至2005年2月),专项整治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由五个专项整治办公室具体组织,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开展联合检查执法行动,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1、2004年11月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联合行动。五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检查重点市场,排查重点案件。
2、2004年11月至2004年12月,根据省上编制的正版软件推荐目录,组织正版软件使用业务培训,督促各机关换装正版软件。
3、2004年12月下旬至2005年1月双节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二次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各种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坚决打击各种侵权违法行为,健全规范市场管理制度。
第三阶段(2005年2月至2005年6月),建章立制、规范提高阶段。各县(区)、各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前期工作小结,查漏补缺,特别是要探索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和保护办法;深入查处、督办重大案件;以“3.15”、“4.26”等主题活动为载体,由各专项整治办公室牵头负责,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
1、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集中开展以打击各种侵权行为为目标的保护行动。
2、围绕“4.26”知识产权保护日前后一段时间内,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活动,举办保护知识产权专题讲座。
3、对全市范围的各类侵权物品组织开展公开销毁行动。
4、积极参加省举办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成果展示。
第四阶段(2005年7月至8月),总结验收阶段。各县(区)、各部门对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市整规办组织人员,对各县(区)、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并对全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迎接省保护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对我市的检查和验收。
五、 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这次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县(区)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工作责任。要做到有机构、有方案、有措施、有督察。要充实和保障执法力量,改善执法条件。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以致假冒伪劣商品泛滥、侵权盗版等行为长期得不到扭转的地区,要依纪、依法追究领导人责任。
2、深入基层,加强检查。市整规办要根据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工作检查,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情况加强督察,并将检查情况向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汇报。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消极应付的县(区)和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各县(区)、各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本地区和本行业的督察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3、整合执法资源,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保护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联合执法。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密切配合,杜绝各自为政,推诿扯皮。市区结合“双创”工作,除积极组织文化、公安、工商、质检、知识产权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外,还要积极利用城市执法局等相关执法力量,对分布在车站、大型商业网点、货物集散地、文化娱乐场所、校园周边、居民小区和人行通道等地的不法摊点和游商小贩,销售侵权产品的不法行为,进行联合执法,坚决取缔,彻底净化市场环境。要加强地区之间的案件信息沟通、异地移送、调查取证,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干扰整治工作。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杜绝以罚代刑。对涉嫌构成犯罪而未移送司法机关的,应及时检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