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04年12月7日第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一月五日
宝鸡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意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树立我市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良好形象,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4]67号)和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上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正确认识保护知识产权与优化投资环境、创建“两个最佳”、促进科技进步和推动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努力提升我市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开创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二、 工作任务和重点
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任务是: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建立和完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意识,全面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行动,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建“两个最佳”,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和条件。
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依法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二是以盗版音像制品,盗版软件、教材教辅,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侵权假冒为重点,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治理行动。三是货物进出口、商品批发市场、定牌加工、印刷复制等为重点环节,坚决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蔓延和流通。四是以知识产权权利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侵权案件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形成强大的知识产权保护声势。
三、 组织领导与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