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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组织好全省教育系统财会人员和在校学生参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网上答题的紧急通知

  二、进一步完善措施,确保大赛网上答题参赛率
  (一)关于参赛对象。全省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财会人员均可参赛。具体包括:从事财会工作的会计人员、财会教学人员、财会管理人员、财会科研人员、财会专业的学生以及与财会工作相关的人员等。
  (二)关于上网答题方式及网上答题时间。
  1、上网答题方式:参赛人员首先进入财政部、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答题的网址为:www.mof-contest.com。也可以进入全国大赛办公室原公布的网站,点击“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字样的接口进入:www.mof-contest.com网站答题。答题人员进入网站后,必须先注册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出身年月、身份证号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码(无证人员不填)、最高学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所在地等。
  2、网上答题时间: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网上答题时间为2007年8月1日至9月10日。
  (三)关于激励机制。
  1、凡参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网上答题成绩合格的会计人员均视为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2、凡参加全国网上答题获得一、二等奖的会计人员和参加湖北赛区选拔赛的会计人员均视为完成一个登记周期(两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3、对于在校会计类大、中专学生参加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网上答题成绩合格人员,在报名参加2008年湖北省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可以免试《会计基础》科目;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组织工作的通知》(鄂教财[2007]9号)的有关规定,“参加网上答题和作为参赛队员的在校学生,视同参加社会实践,按相关规定记入学分。”
  5、参加湖北赛区决赛的人员,在申报高级会计师量化评审时,增加“专业知识”相应项目分值;
  6、通过湖北赛区决赛,代表湖北队进京参加全国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决赛的人员分别报请有关部门联合授予“五四会计标兵”或“三八会计能手”称号。有关办法另行发文。
  7、获得组织奖的单位可作为2007年至2008年度评选会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或财会工作先进集体的重要条件;
  (四)关于统计口径。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办公室根据各地会计管理工作需要,在网上答题考试系统中按行政区划和个人相关信息建立了统计系统,省级会计知识大赛办公室可以进入该系统统计各地参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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