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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六)认真清理整顿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的突出问题。对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实施后,出现的违规协议出让经营性用地的问题,要按照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查处。对于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实施前遗留的问题要加快清理工作,对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协议方式出让的,要逐项登记,并向社会公布出让结果。
  (七)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各县区要在清理整顿中,对清查出的问题,该纠正的要坚决纠正,并限期进行整改;属于违规违纪的,要依法严格处理。对未批先用、征而未用、乱批乱占滥用耕地和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要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对重大土地违法案件要及时通报,公开曝光。要抓住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机遇,切实改变一些地方无视国土资源管理、无视规划、无视法律程序、无视规章制度的状况。
  四、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宏观调控、实现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防止经济大起大落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政府领导同志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耕地的关系,进一步增强抓好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深入扎实地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快速发展。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把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抓,县区国土部门应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职责明确,责任落实,确保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任务按期完成。
  (三)突出重点,加强督查指导。在治理整顿期间,市国土资源局要会同市计委、农业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监察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按照整顿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各县区也要加强督促检查,对清理检查出来的崐问题要及时处理,遇到重大疑难问题也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崐报告。
  (四)扎实工作,务求实效。继续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明确责任,加强配合,扎实工作,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特别是顶风违法违纪的行为要坚决查处,保证治理整顿工作的质量,确保全面完成治理整顿的各项任务。各县区治理整顿工作应于10月底结束,治理整顿结束后应向市人民政府报送书面总结报告,以迎接省、市政府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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