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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继续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20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和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基础上,从现在开始,集中半年左右的时间,继续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现就治理整顿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继续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内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紧急通知》,继续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主要内容是:
  (一)清理检查去年以来的土地占用情况,整顿未批先用、征而未用、乱占滥用和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
  (二)清理检查去年以来的土地审批情况,重点是新上项目的用地情况,整顿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超规划、超计划、越权和分拆批地等问题;
  (三)清理检查耕地占补平衡数量和质量的情况,整顿占优补劣、占多补少甚至不补等问题;
  (四)清理检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整顿随意减免和侵占、挪用土地有偿使用费等问题;
  (五)清理检查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情况,继续整顿降低补偿标准,挪用、截留和拖欠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等问题;
  (六)清理整顿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存在的问题。
  二、方法步骤
  这次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自下而上逐级进行。治理整顿工作采取县、区自查与省、市级抽查相结合,边整边改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各县区要结合正在进行的清理开发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的有关工作认真组织清理检查,对清理检查出来的问题,要限期进行整改,并依法严肃查处。在治理整顿工作中,市国土资源局应会同市计委、财政局、农业局、规划建设局、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对各县区治理整顿工作进行督导、抽查和验收。
  三、措施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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