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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新学期开展中小学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新学期开展中小学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鄂教综治函[2007]4号)


各市、州、县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现将《教育部关于新学期开展中小学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1、认真学习文件,研究落实意见与措施。各市州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召开领导班子专门会议,认真学习本《通知》和《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2007]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2008学年度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第一次预警通知》(教育体艺厅[2007]9号)精神,切实提高认识,逐条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逐条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制定和完善详实的安全工作大检查方案。

  2、组织力量,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要充分认识当前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把深入扎实地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迎接党的十七大顺利召开的具体行动。安全大检查活动要在学校全面深入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以市县区教育局为主组织检查,市州教育局要加强检查指导工作。市县区教育局要组织足够力量,对所属学校幼儿园逐校(园)进行大检查。检查工作要全面细致、不留死角,要严格实行检查工作责任制。省教育厅将于9月中下旬组织力量对各地开展安全大检查的情况进行抽查。

  3、加强协调,主动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全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作用,主动组织和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学校及周边环境中的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管理、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文化卫生环境等问题。要按照《湖北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深入排查学校及周边环境中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好秋季集中整治行动,努力优化学校及周边育人环境。

  各地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请于9月20日前报送我厅综合治理处。联系人:镇伟,联系电话:027-87328330,传真:8732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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