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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备注:1.“学生生源地”和“是否人口在10万人以下民族”以“1”来填写,以便合计;
2.本表按一年级西部地区、一年级其他地区、二年级西部地区、二年级其他地区分别填报。
同级教育学籍管理
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资助中心审核意见(盖章)          同级财政部门意见(盖章)
二00 年  月  日       二00 年  月  日           二00 年  月  日

  附件4:
  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统计表

填表单位

 

(签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地区及学校

在校生  人数

(人)

受助学生数(人)

资助

金额

(万元)

生源地人数(人)

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民族学生数(人)

备 注

合计

一年级

二年级

东部

中部

西部

小计

其中:
  农村

小计

其中:农村

总计

 

 

 

 

 

 

 

 

 

 

 

 

一、省辖本级学校合计

 

 

 

 

 

 

 

 

 

 

 

 

××学校

 

 

 

 

 

 

 

 

 

 

 

 

……

 

 

 

 

 

 

 

 

 

 

 

 

二、××市(州、林区)合计

 

 

 

 

 

 

 

 

 

 

 

 

1.市辖学校小计

 

 

 

 

 

 

 

 

 

 

 

 

××学校

 

 

 

 

 

 

 

 

 

 

 

 

……

 

 

 

 

 

 

 

 

 

 

 

 

2.××县小计

 

 

 

 

 

 

 

 

 

 

 

 

××学校

 

 

 

 

 

 

 

 

 

 

 

 

……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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