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学校要针对学生的健康特点,组织进行适宜的体育锻炼。要建立学校与家庭联系制度、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制度、体育教学与活动医务监督制度。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学生在教学、活动和考试中的安全。
3、要加强对考务人员安全意识的教育,合理安全使用考试器材,杜绝因体育器材管理和使用不善而造成伤害事故的发生。
4、各考场要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较齐全的医疗急救设备。应与当地医疗急救中心保持联系,准备专用救护车辆。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安全。
八、其他规定
1、本方案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行。原《湖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废止。
2、本方案解释权属省教育厅。
附表:
学生体育考试免考、缓考仪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学号
|
|
学校
|
| 班级
|
|
班主任签字
|
| 体育教师签字
|
|
免考内容及原因
|
|
缓考内容及原因
|
|
医院证明
附
后
面
|
| 家
长
签
字
|
|
学校审批意见
|
学校(盖章)
|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意见
|
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