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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07)

  2、各学校要针对学生的健康特点,组织进行适宜的体育锻炼。要建立学校与家庭联系制度、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制度、体育教学与活动医务监督制度。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学生在教学、活动和考试中的安全。
  3、要加强对考务人员安全意识的教育,合理安全使用考试器材,杜绝因体育器材管理和使用不善而造成伤害事故的发生。
  4、各考场要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较齐全的医疗急救设备。应与当地医疗急救中心保持联系,准备专用救护车辆。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安全。
  八、其他规定
  1、本方案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行。原《湖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废止。
  2、本方案解释权属省教育厅。

  附表:
  学生体育考试免考、缓考仪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号

 

学校

 

班级

 

班主任签字

 

体育教师签字

 

免考内容及原因

 

缓考内容及原因

 

 

 

 

 

 

医院证明

 

 

 

 

 

 

 

 

 

学校审批意见

 

 

 

 

 

                        学校(盖章)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意见

 

 

 

 

 

 

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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