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确工作责任制,确保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不折不扣的施行。各学校是落实学生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具体实施者。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工作方案的要求作出具体、细致、周密的部署和安排,明确落实责任人,建立健全多部门负责的学校阳光体育活动工作责任制和保障机制,确保活动时间上课表、组织人明确、活动内容有安排、场地器材有保障、安全及医务监督有保证,确保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不折不扣的施行。
学校校长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活动落实的统一领导、协调、保障;
学校分管校长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组织责任人,负责活动的组织、规划、监督、落实;
学校校办、教务、德(政)教、团委、后勤、体卫、校医务室、保卫等部门负责人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具体责任人,校办负责活动的统一协调;教务负责活动时间的安排落实;体卫负责活动内容、场地器材的安排和方案的制定;后勤负责活动器材设施的添置和维修管理等保障工作;德(政)教、团委要发挥学生骨干作用积极协助做好活动的开展;校医务室负责活动的医务监督;保卫负责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班主任、体育教师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直接责任人,早操、大课间、眼保健操、课外体育活动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体育教师负责指导;体育课教学由体育教师按照有关要求负责组织落实。
七、有关要求
1、各地和学校接到本通知后,要结合各地实际,迅速对各地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时间安排及具体工作方案作出全面部署,确保从今年秋季开学后,中小学校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全面实施。各地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工作方案请于2007年9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省将适时开展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专项检查工作。
2、加大对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经费投入。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具体措施,各地和学校要加大对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经费投入,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保证开展体育活动场地器材设施的需要。同时,要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发动广大师生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废旧利用,大力加强快乐体育园地建设,克服唯器材论,切实保证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