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眼保健操:各学校应在每天下午第一节课和第二节课之间,组织学生做好1次眼保健操。
五、活动内容安排
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目的是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到阳光下、到操场上、到大自然中去,通过身体练习的方式,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强健体魄。其活动内容应结合青少年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各学校实际进行,做到既有规定项目,又有各校特色,同时,所开展的各种运动项目应达到一定的运动密度和强度,真正起到运动效果的作用。具体内容如下:
1、早操的活动内容:第一、二套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或自编操、集体跑操等,以集体跑操为主;
2、大课间活动内容:校园集体舞、第一、二套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分班级特色体育活动(各校要按照教育部制定的“体育、艺术2+1”项目的要求,做到班班有特色项目,如武术操、抖空竹、器械操、健身操、球操、流星球、独轮车、莲湘等项目)等,其中校园集体舞为必须开展的项目;
3、体育课内容:按照小学体育、初中、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
4、课外体育活动内容:围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锻炼身体、达标争优”活动。可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篮球、排球、足球、踢毽子、跳绳、仰卧起坐、形体向上、掷实心球、投沙包、立定跳远、短跑、中长跑等各种达标活动,以及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体竞赛及“快乐体育活动”。
六、活动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领导。为了统一领导全省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团省委联合成立了“湖北省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各市、州、县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学校是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组织开展的关键,各学校要成立以一把手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校办、教务、德(政)教、团委、后勤、体卫(规模较大的学校要成立体卫艺工作专门机构)、医务室、保卫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建立省宏观管理,市、州、县统一组织,学校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对学校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领导、协调、组织、监督和检查。
(二)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确保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顺利开展。按照省宏观管理,市、州、县统一组织,学校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各市、州、县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一是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要求,统一规范当地中小学校作息制度,将本《方案》规定的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时间纳入到中小学校的作息时间统一执行;二是要结合各地特色确定体育活动内容;三是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中心城区、运动场地不足、学生过多的学校要充分利用操场、走廊、功能教室、体育馆等场馆设施安排学生活动,确保活动时间和内容的落实;四是要加强对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