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活动主题
阳光运动、健康成长
三、实施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
四、活动时间安排
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由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等活动时间组成。
(一)走读制学校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安排。走读制学校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构成为:30分钟的大课间、40分钟或45分钟的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必须组织1课时的课外体育活动)及眼保健操,共为70分钟左右的体育活动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大课间:学校应在每天上午第二、第三节课之间安排30分钟的课间操,即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
2、体育课:小学1-2年级每周为4节体育课,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节体育课,高中每周2节体育课;
3、课外体育活动:《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明确规定学校每天安排课外活动时间1课时。各学校应组织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在下午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1课时的体育活动。即小学和初中除确保体育课时外,还必须组织每个班级每周开展2次课外体育活动;高中除确保体育课时外,还必须组织每个班级每周开展3次课外体育活动;
4、眼保健操:各学校应在每天下午第一节课和第二节课之间,组织学生做好1次眼保健操。
(二)寄宿制学校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安排。寄宿制学校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构成为:15至20分钟的早操、25分钟的大课间、40分钟或45分钟的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必须组织1课时的课外体育活动)及眼保健操,共为80分钟左右的体育活动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早操:学校应组织学生在每天早上起床后,开展15至20分钟的早操活动;
2、大课间:学校应在每天上午第二、第三节课之间安排25分钟的课间操,即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
3、体育课:小学1-2年级每周为4节体育课,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节体育课,高中每周2节体育课;
4、课外体育活动:《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明确规定学校每天安排课外活动时间1课时。各学校应组织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在下午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1课时的体育活动。即小学和初中除确保体育课时外,还必须组织每个班级每周开展2次课外体育活动;高中除确保体育课时外,还必须组织每个班级每周开展3次课外体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