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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全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明创新类项目”,包含非教育类创造发明、教具学具和教学仪器创新项目、机器人创新设计、环保小卫士智能机器人竞赛4项。

  2、教师项目

  教师分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幼儿教育、职成教育三个组,内容包含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课例、论文(含教育叙事)、课件(含基于教学的游戏)、ScienceWord电子教案、教育主题网站(含个人博客)、非教育类创造发明、教具学具和教学仪器的创新、机器人创新设计8项。教师作品评选通过县、市逐级选拔上报。

  3、主题活动

  (1)“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行动”网络竞赛;

  (2)网络在线征文(按教师、学生中文、英文分类);

  (3)中小学“知识产权校园行”互动手机短信、视频大赛;

  (4)“发明创造教育”优秀学校评选。

  四、活动组织

  1、我省“NOC活动”由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承办,各市州县教育管理部门协办。省活动组委会设在承办单位。

  2、省活动组委会负责获奖作品及优秀组织单位的表彰奖励,负责统一推荐优秀作品上报参加第六届全国“NOC活动”及相关全国比赛活动。特殊教育参赛作品评比奖项单设。

  3、各地可从本地情况出发,将学生的比赛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标志性成果和高中招生的优录条件。

  4、全省优秀获奖作品将在湖北教育信息网(e21网站)展示,优秀论文将在《信息化教育通讯》网络杂志登载,并颁发刊用证书。

  五、活动要求

  1、竞赛严格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组织学生参加竞赛活动;

  2、参加初赛的学生为具有复赛能力或作品的学生,对不具备复赛能力或没有复赛作品的学生,原则上不参加初赛;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地活动组织机构,制定计划、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活动各环节的实施有条不紊、有效落实;

  4、活动收费按照鄂价费函[2007]98号文件执行。贫困学生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免费。

  六、活动联络

  省活动组委会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洪山路2号省科教大厦B座,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联系人:康庄;咨询电话:027-87843915,13871147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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