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全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
(鄂教基[2007]14号)
各市、州、县、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为做好2008年“第六届中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简称“NOC活动”)全国决赛承办工作,根据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发明协会联合主办的全国“NOC活动”的有关要求,现就湖北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NOC活动”,不断提高我省广大师生的信息技术素养和技能,深入探索课内学习与社会实践活动有机结合的途径,努力营造鼓励和保护青少年创新氛围的社会环境, 促进青少年科技信息创新活动的蓬勃开展,为培养既有“创新”精神、又有“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创新人才,为不断推出更多更好的创新成果和创新学校服务。
二、参赛人员范围
1、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在校师生(含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等);
2、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师生(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师范学校);
3、各级各类教育网络中心、电教装备站等教育信息化工作机构和教育学会教育信息化分会、信息技术教育分会等学术机构的有关人员。
各地要采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式,在县镇以上中小学广泛开展活动,并逐步向农村学校推进,关注吸收残疾学生参加。
三、活动项目
“NOC活动”包含学生项目、教师项目、主题活动三大类。项目设置如下:
1、学生项目
(1)初赛:信息技术基础知识考核
初赛由省活动组委会统一组织考核,原则上采取在线网络测试方式,出题范围根据不同学段信息技术学科教学内容而定。
(2)复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比赛
复赛通过县、市逐级选拔上报,项目共16项,包括:
“电脑作品评选项目”,包含电脑平面设计、主题网页、电脑动画、电脑绘画(含漫画)、DV短片创作、电子报刊、程序设计7项;
“网络学习(竞技类)项目”,包含网络中文、网络英语、敏特英语学习能力竞赛、应用数学和虚拟机器人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