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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试点高校在鄂举办的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2006年度、2007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1.年报、年检自查

  有关试点高校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总结2006、2007两年来本校在我省所设各校外学习中心(点)设施建设、招生、教学及管理等情况,总结所取得的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改进措施,写出自查报告。

  2.填报材料

  有关试点高校应组织各校外学习中心(点)认真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年检表》(见附件)和其他有关材料。

  3.专家抽查

  我厅将组织专家在试点高校自查的基础上进行随机抽查。

  四、年报、年检要求

  1.有关试点高校负责本校在鄂设立的校外学习中心(点)的自查工作。

  2.湖北广播电视大学负责中央电大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在鄂所建设的校外学习中心(点)的自查工作。

  3.我厅年报、年检随机抽查在11月19-12月20日进行,具体时间及受检校外学习中心(点)名单另行通知。

  4.有关试点高校的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请于2007年11月16日前送教育厅高教处。

  五、年报、年检的结果处理

  1.年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凡经过年检与抽查发现校外学习中心(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不合格。

  (1)未经省教育厅审批设点的;

  (2)未经物价部门批准或违反物价部门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收取学费的;

  (3)办学条件差,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差的;

  (4)不参加年报年检,年报内容严重失实的;

  (5)违反教育部和试点高校规定擅自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招收全日制学生的;

  (6)存在其他违规办学行为的。

  2.我厅将在向教育部报告年报年检结果的同时,向社会公布检查情况。对年检不合格或不参加自查工作的校外学习中心(点),我厅将责令有关试点高校取消其现代远程教育支持服务资格。

  3.请有关试点高校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本校设在我省的校外学习中心(点),认真组织开展年报年检工作。各试点高校年报年检工作的有关情况,请与我厅高等教育处联系。

  联系人:吴勃,联系电话:027-87328172。

  附件:湖北省高等学校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年检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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