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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30、不断完善农村教师的培训、交流和补充机制。继续实施好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选拔200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提高资教生整体素质;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组织2万名农村乡镇中小学教师、校长到武汉高校免费接受培训;继续实施“城镇教师援助农村教育行动计划”,组织各县市选派2000名以上的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组织特级教师讲学团赴农村县市巡回讲学,开展湖北名师对口援助工作。
  七、认真解决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创建和谐校园
  31、做好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筹措资金4.86亿元(中央2.36亿和省本级2.5亿),做好151万名家庭贫困中小学生“两免”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督促各市、县政府落实财政资金,做好贫困寄宿生“一补”工作;鼓励和支持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实施农村学校“菜篮子工程”,改善学生生活;探索建立高中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制度,落实公办普通高中落实择校生收费收入的10%用于资助贫困生的政策;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认真做好10万名家庭贫困中职生的助学工作,并在三年内使免除学杂费的中职学生比例达到10%; 逐步建立以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和助学贷款为主体的高校大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推进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建立完善生源地贷款制度,通过采取“绿色通道”和“奖、贷、助、补、减”等措施,帮助家庭贫困学生完成大学学业,督促高校落实学费收入的10%用于资助贫困生;制定《湖北省高等学校学生医疗管理办法》,完善高校学生医疗保障机制。
  32、加强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切实维护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3号部长令)和鄂办发[2004]61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创建活动,定期对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命名表彰一批省级安全文明校园;继续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稳定预防预警机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妥善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维护学校及社会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应急知识教育和预案演练,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继续推动高校校园110指挥救助服务中心建设和技术防范设施建设,加强中小学校警务室和报警点建设;加强组织协调,深入推进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春季和秋季集中整治行动,促进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明显好转;按鄂政发[2006]45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学校风险防范和风险转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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