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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9、推进考试评价机制的改革。建立和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制度,积极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办法。
  10、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按照教育部与中央文明办联合开展“创建全国教育先进县市”活动的要求,把“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创建活动与党政领导基础教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合起来,加强督政工作;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的要求,开展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督导工作,发布经费专项督导报告;改革和完善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工作,加大对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师队伍建设的督导力度,对省级示范高中实行动态管理,启动对中职学校办学水平的综合督导评估工作;根据《湖北省教育督导规定》和《省督学聘任管理办法》,做好省督学的换届工作和督导机构自身建设。
  11、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认真贯彻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启动“阳光体育运动”,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促进体育教学课时和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落实,推动学校体育工作深入发展;加强“教体结合”,探索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新途径,推进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组团参加第八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疾病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继续举办“走进艺术”系列教育活动,以第八届中国艺术节在湖北举办为契机,提高大、中学生的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研究制定《湖北省学生军训工作评估体系》,进一步规范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提高军事理论课质量。
  12、大力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湖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学习宣传和执法调研工作;对部分城市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加大“推普”工作力度,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和示范街的创建活动。
  三、贯彻实施新的《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3、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对151万名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督促各地对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开展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督导评估工作,保障义务教育新机制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14、全力做好“两基”迎国检工作。加强对各地整改提高工作的督查和指导,重点对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教育经费政策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督导检查;按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迎接国家教育督导团对我省“两基”工作的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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