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学校议事规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决定学校重大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检查考核制、责任追究制等。
2.建立健全各级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工作职责,使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得到实施。
3.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研究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根据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选择教材,组织实施教学;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对外交流合作。
4.依法进行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管理。依法对教师和职员、教辅人员进行聘任、职称评聘、年终考核、评选先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教育行政申诉的教职工,无压制、打击、报复
5.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管理规定和招生办法进行招生及学籍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素质教育的各项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无乱办班、乱补课现象。措施到位,执行有力,效果明显。
6.尊重和维护学生的权益,依法维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无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无其他严重损害学生权益的现象。
7.依法进行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招生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做到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收费程序规范,无违规收费和乱收费现象。
8.依法做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保密等组织健全,定期对校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的教育,确保校园稳定和师生安全。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9.配合当地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促进学校形成文明、健康、安全的周边环境。
10.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上报制度,能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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