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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上报、管理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上报、管理工作的通知
(鄂教体艺函[2007]26号)


各市、州、林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加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上报、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2007年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7号文件精神,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的重要措施,认真执行《湖北省教育厅、省体育局转发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鄂教体艺[2007]9号)要求,从今年起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实施《标准》。

  二、为了全面掌握我省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省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领导小组,在华中科技大学建立了湖北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中心,汇集全省实施《标准》的测试数据,组织专家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处理,向各地和高等学校反馈学生体质健康的相关信息,为增进学生体质健康提供服务。

  三、我省2007年的数据上报及管理工作,分两个途径进行。一是各地学校上报给国家的数据,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上报、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司函[2007]38号文件)的要求,确保操作质量,按规定时间做好数据上报工作。二是将上报国家的数据,同时报湖北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中心(数据报送地址:武汉市珞瑜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体育部体育科学研究中心,邮编:430074;联系人:黄森林;联系电话:13339982976,Email:Husthsl@163.com)数据上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2月1日。

  四、在全省的数据汇集中,各地中小学校的测试数据汇总,以市、州和林区为单位汇总所辖的各县(市)、区的数据后报省。高等学校以校为单位向省报送数据。各地和学校统一用教育部提供的上报软件,将测试数据报教育部后,使用该软件“导出功能”,将测试数据导出,形成Excel表格,通过Email或制作成光盘形式,向省报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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