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教育厅2008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鄂教思政[2007]3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2008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推动理论创新,更好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为实施科教兴鄂战略服务,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理论支持。
二、项目类别和学科范围
我厅在征求有关高校和专家的基础上,提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4),主要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所面临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出的,供各校在组织申报时参考,申请人要结合实际,根据《指南》选准研究方面和题目。我厅人文社科研究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立项项目分“委托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专项研究项目”五个类别。
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2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管理学;(2)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请写明申报项目的学科门类、二级学科(交叉学科/综合研究可以按一级学科申报),以方便专家评审。
三、申报对象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