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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二)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插班生、进修生等

顺序

材料内容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2

《单位推荐意见表》

3

成绩单复印件

4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5

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6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7

身份证复印件

8

二级(含)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9

有关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准备申请材料时需注意的问题及申请材料整理、提交办法
  (一)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
  1.准备申请材料时需注意的问题
  (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提交并打印。申请人需在每份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所提交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正式提交后不能修改有关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
  (2)单位推荐意见表
  此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国内推选单位主管部门需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本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填写。
  (3)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复印件
  ①申请时须提交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邀请信/入学通知须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有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
  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如因拟留学院校(单位)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无法出具正式入学通知,则须出具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对方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的意向入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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