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2、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3、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4、关于准备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

  5、关于准备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申请人用)

  6、2008年通过受理机构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略)

  二OO八年一月三日

  附件1: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满足建设创新型国家对人才的需求,培养国家建设所需的拔尖创新人才,促进我国和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和年度选派规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08年将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12000名,其中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6000人,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和专项出国留学项目计划选派6000人。具体选派计划及要求见《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一、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1.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3.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4.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5.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6.其他类别:详见《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二、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三、资助内容
  一般为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项目、标准在录取时确定。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在校优秀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以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条件详见《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3.身心健康。
  4.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
  5.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暂不包括境内其它人员和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
  (二)申请类别及要求
  1.博士研究生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