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办法:本届运动会分二次报名。第一次报名为意向性报名,报名日期为2008年1月20日前。请各参赛单位认真填写《湖北省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第一次报名表》,并按时报寄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第二次报名为正式报名,时间为2008年3月10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报寄省教育厅体卫艺处(以邮戳为准)。具体要求为:
(1)各参赛单位将田径、游泳、篮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和毽球项目比赛报名表;《运动员资格审查表》;所有参赛运动员的学生证、身份证(或年龄证明)、招生录取表、学籍卡片、运动员注册卡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报寄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未办理运动员注册卡的,应按照湖北省大中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上的要求 ,在报名的同时报寄《湖北省中学生运动员“首次注册”登记表》,办理注册手续。
(2)各参赛单位另将所有项目的报名表和团部人员名单报寄湖北省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筹备委员会(武汉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地址:武汉市汉口常青路58号;邮编:430023),同时,应将报名表电子版发到:whjy65608466@163.com)。
(3)各单位应将本团所有人员(含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和团部人员)一寸免冠近照一张(背面注名姓名、身份、项目、组别、单位),于2008年4月15日前用特快专递报寄湖北省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筹备委员会。
(4)各参赛单位,一经正式报名,无论任何理由均不得更改。
(二)报到:按各项目比赛日期,运动员于比赛前二天报到,裁判员于比赛前三天报到。报到时运动员须交验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学籍卡片、运动员注册卡、招生录取表、体检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十三、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的选派
(一)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委员及单项竞委会主任均由主办单位选派。
(二)总裁判长、裁判长及主要裁判员的选派。
1、田径、游泳项目: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及部分主裁判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培训考核后择优录用,裁判员原则上由国家二级裁判员以上等级体育教师担任。
2、篮球、足球项目: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均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3、乒乓球、毽球项目:裁判长、副裁判长及主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4、武术项目:裁判长、裁判员均由主办单位选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