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组(共13项):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400米混合泳、4×100米混合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
女子组(共13项):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400米混合泳、4×100米混合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
(三)篮球、足球项目:篮球、足球项目分别设男子组、女子组两个组别。
(四)乒乓球项目(共7项):乒乓球项目设男子团体、男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团体、女子单打、女子双打、男女混合双打。
(五)武术项目(男、女各8项):武术项目分男子组、女子组两个组别,设拳术、短器械、长器械、对练四类,其具体项目为:
男子、女子拳术类项目:太极拳、南拳、长拳。
男子、女子短器械类项目(不含太极类):刀术、剑术。
男子、女子长器械类项目(不含太极类):枪术、棍术。
男子、女子对练项目。
(六)毽球项目(共7项):设男子团体、男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团体、女子单打、女子双打、男女混合双打。
七、参加办法
(一)代表团团部人员(共8人):可报名誉团长1人,团长1人、副团长2人、秘书长1人、工作人员3人。如只报名参加其中一个项目的比赛,代表团团部人员只报4人,其中名誉团长1人、团长1人,副团长1人、秘书长1人。
(二)田径项目:每单位可报甲、乙组运动员各16人(其中男、女运动员各不得超过10人),领队1人、教练员4人、队医1人。每人限报2个单项,另可兼报接力(全能运动员不可兼报其他单项,但可兼报接力)。运动员按规定年龄参赛,不得跨组别报名。
(三)游泳项目: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2人(其中男、女运动员各不得超过7人)。每人限报3项,每项限报3人,另可兼报接力。
(四)篮球项目:每单位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6人(到赛区参赛只能有12人)。
(五)足球项目:每单位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队医1人,运动员22人(到赛区参赛只能有18人)。
(六)乒乓球项目: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各4人。每队除团体比赛外,男、女双打,混合双打各限报2对运动员参加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