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设田径、游泳、篮球、足球、乒乓球、武术、毽球七个项目。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
2008年5月1日至7日在武汉市举行。
六、竞赛分组
(一)田径项目:田径项目共分男子甲组、女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乙组四个组别,各组别竞赛项目为:
男子甲组(共18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5000米竞走、110米栏(栏高1.06米、栏间距9.14米)、400米栏(栏高0.914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公斤)、铁饼(2公斤)、标枪(800克)、五项全能(跳远、标枪、200米、铁饼、1500米)。
全能项目比赛在同一天按下列顺序进行:跳远、标枪(800克)、200米、铁饼(2公斤)、1500米。
女子甲组(共18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3000米竞走、100米栏(栏高0.84米、栏间距8.5米)、400米栏(栏高0.762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五项全能(100米栏、铅球、跳高、跳远、800米)。
全能项目比赛在连续两天内完成,第一天:100米栏、铅球(4公斤)跳高;第二天:跳远、800米。
男子乙组(共18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3000米竞走、110米栏(栏高0.914米、栏间距8.7米)、300米栏(栏高0.84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四项全能(110米栏、跳高、标枪、1500米)。
全能项目比赛在连续两天内完成,第一天:110米栏、跳高;第二天:标枪(600克)、1500米。
女子乙组(共18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3000米竞走、100米栏(栏高0.84米、栏间距8.0米)、300米栏(栏高0.762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3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500克)、四项全能(100米栏、跳高、标枪、800米)。
全能项目比赛在连续两天内完成,第一天:100米栏、跳高;第二天:标枪(500克)、800米。
(二)游泳项目:游泳项目分男子组、女子组两个组别,各组别竞赛项目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