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招生考试改革和技术创新。进一步深化高考内容改革,考试内容要进一步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考生实际,注重对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察,促进素质教育。实行自主招生试点的高校,要结合办学目标和专业特色,不断完善考核内容和测试方法,严格测试管理,加强工作自律和监督。继续坚持近几年的做法,适当增加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对部分院校具有办学特色、就业情况比较好,但报考人数较少的专业继续进行自主招生试点。同时,2008年全省大力推进考生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各地要在总结往年试点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网络设备建设,加强组织管理和培训,县市招办和中学要将网报的工作流程和操作办法培训、宣传到学生,确保网报工作平稳顺利。
六、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根据教育部要求,2008年要把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加强对参与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在政策、纪律、业务和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高队伍素质,提高管理和工作水平。进一步细化、实化高校招生“六不准”要求,严格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各类违规行为和渎职行为。所有参与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和遵守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纪律,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树立良好形象。
附件:湖北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湖北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根据《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且具有湖北省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毕业生可报名参加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职统考),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普通高考和高职统考二者只能选其一,不能兼报。
我省确定并公布的英语、信息双特色学校应届毕业生对口升入高等学校须报考高职统考双特色考试类别,其他中职生不能报考,双特色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对口升学的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或高职统考,二者只能选报其一,不能兼报。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非湖北省常住户口人员。
3.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2008年1月5日至25日,报考艺术专业的考生报名时间为2007年11月20日至23日。
武汉市、黄冈市、襄樊市、孝感市各县(市、区)试行网上报名。武汉市、黄冈市的报名时间为2007年10月20日至21日。襄樊市、孝感市的报名时间为2008年1月9日至10日。
具有报名资格、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须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持本省户口,因工作、学习等原因需要在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考生,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可到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地点报名。在报名时,所有考生均应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在我省定居且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可在经教育部同意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地点报名。
报名参加普通高考、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统一考试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我省普通高考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六个科类,所有考生均可根据个人情况任选一个科类报考。
高职统考分为文史、理工、双特色三个科类16个考试类别,除“双特色”类别不允许兼报艺术外,其他类别的考生均可根据个人情况兼报艺术专业。高职统考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