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图书馆需要配备一名计算机系统管理员负责与省高校数字图书馆管理中心的系统组联络,以解决使用数字图书馆相关的技术问题,保证学校能正常使用省高校数字图书馆。
附件6:
湖北省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文献传递服务工作规范(试行)
为了实现高校图书馆之间的文献资源共享,湖北省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以下简称省高校数字图书馆)依托CALIS的文献传递系统,组建文献传递网,向全省高等院校的教师、学生、科研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提供服务。
一、 组织和管理
省高校数字图书馆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文献传递网的组织和管理。
省高校数字图书馆文献传递网由成员馆组成,凡自愿遵守本服务规范,与管理中心签订《湖北省高校数字图书馆文献传递服务协议书》的我省各高校图书馆,即成为成员馆。成员馆包括提供文献的图书馆(以下简称服务馆)和获取文献的图书馆(以下简称用户馆)。
省高校数字图书馆学科文献中心负责某些学科领域的重点文献收藏和服务,是文献传递网的服务馆。
第一批学科文献中心设在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等10所大学的图书馆。其他具有文献收藏特色、并且具备文献传递服务能力的图书馆,经管理中心批准,也可成为相应学科的文献中心。
二、 服务内容
1.文献传递(非返还式)。提供馆藏的期刊论文、学位论文、会议论文、科技报告、专利文献、图书的部分章节以及可利用的电子全文数据库文献等。文献传递方式有Email、CALIS网上文献传递系统、传真、邮寄、自取以及人工专递等。
2.代查代索。接受用户馆委托服务请求,帮助查询国内外文献信息机构的文献和代为索取一次文献。
孤本文献以及古籍、缩微品、视听资料等特种文献是否提供服务,由各服务馆根据本馆情况自行决定。
三、成员馆的责任与义务
1.成员馆应遵守与管理中心签订的《湖北省高校数字图书馆文献传递服务协议》。
2.成员馆应设有专职或兼职的馆际互借员和系统运行维护人员,并有一名副馆长主管省高校数字图书馆文献传递工作。馆际互借员、系统运行维护人员以及主管馆长的名单和联系方式须上报管理中心,并在人员发生变动时,及时通知管理中心联系人。
3.服务馆需安装CALIS馆际互借系统及相关软件;应根据省高校数字图书馆管理中心的统计要求,定期上报统计数据。
4.用户馆必须保证有固定的联系方式和Email信箱。
四、服务响应时间
1. 基于本馆馆藏
普通文献传递请求在1个工作日内做出响应,3个工作日内送出文献,遇节假日顺延。
加急文献传递请求在0.5个工作日内做出响应,1个工作日内送出文献,遇节假日顺延。
2. 基于其他成员馆馆藏
普通文献传递请求在1个工作日内做出响应,并把请求转发到适当的服务馆。服务馆在1个工作日内向用户馆做出应答,3个工作日内向用户馆送出文献。遇节假日顺延。
加急文献传递请求在0.5个工作日内做出响应,并把请求转发到适当的服务馆。服务馆在1个工作日内送出文献,遇节假日顺延。
3. 基于非成员馆馆藏
普通文献传递请求在1个工作日内做出响应,并把请求转发到适当的图书馆或文献中心。服务时间视该图书馆或文献中心具体规定而定。遇节假日顺延。
加急文献传递请求在0.5个工作日内做出响应,服务时间视该图书馆或文献中心具体规定而定。遇节假日顺延。
五、收费标准
省高校数字图书馆文献传递服务的收费参照CALIS的相关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