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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泸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泸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09〕26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扎实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泸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现将领导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刘国强 市长

  副组长
  李小端 市委常委、副市长

  陈万春 副市长

  成 员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林业局局长

  江阳区区长

  龙马潭区区长

  纳溪区区长

  泸县县长

  合江县县长

  叙永县县长

  古蔺县县长

  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

  市委农工办主任

  市发改委主任

  市财政局局长

  市监察局局长

  市规建局局长

  市农业局局长

  市水务局局长

  市交通局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市广电局局长

  市教育局局长

  市文化局局长

  市外侨旅游局局长

  市卫生局局长

  市环保局局长

  市城管局局长

  市体育局局长

  市招商局局长

  市审计局局长

  市总工会分管副主席

  团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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