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实施《湖北省省外勘察设计单位驻鄂分支机构登记证》的通知
(鄂建文[2004]216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
根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和《
湖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的规定,省建设厅于2004年6月22日印发了《湖北省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进鄂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登记备案实施细则》,对省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驻鄂分支机构实施登记备案。从2005年1月1日起,凡在我省成立的分支机构必须取得《湖北省省外勘察设计单位驻鄂分支机构登记证》,才能在我省开展勘察设计业务,同时,对取得登记证的驻鄂分支机构,由省建设厅监制备案出图专用章1枚,各驻鄂分支机构出图时,必须使用经备案的出图专用章。
经省建设厅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武汉分院等12家驻鄂分支机构颁发《湖北省省外勘察设计单位驻鄂分支机构登记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将驻鄂分支机构纳入统一管理,各驻鄂分支机构应按省建设厅的统一要求,按时参加每年的资质年检。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
首批取得《湖北省省外勘察设计单位
驻鄂分支机构登记证》的分支机构名单(第一批)
序号
| 分支机构名称
| 工商注册地
| 业务范围
|
1
|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武汉分院
| 武汉市
|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2、智能建筑(系统工程设计)甲级
|
2
|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院有限公司武汉分院
| 武汉市
| 1、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
程类甲级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3、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生化、
生物工程、药物制剂)甲级
4、市政公用行业(环境卫生
)甲级
5、军工行业(光学、光电、
电子工程)甲级
|
3
| 广州南方建筑设计研究院武汉分院
| 武汉市
|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4
|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武汉分院
| 武汉市
|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2、市政公用行业(给水、排水
风景园林)甲级
|
5
| 广州中煤江南基础工程公司武汉分公司
| 武汉市
|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
6
| 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 武汉市
|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
级、劳务类
|
7
| 北京东方华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 武汉市
|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8
| 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武汉分公司
| 武汉市
| 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甲级
2、建筑幕墙专项工程设计甲级
|
9
| 深圳市艺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 武汉市
| 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甲级
|
10
| 广东中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 武汉市
| 1、建筑幕墙专业工程设计甲级
|
11
| 珠海市红海幕墙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 武汉市
|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12
| 中国地质科学院工程勘察院宜昌分院
| 宜昌市
|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