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桥梁管理工作的通知》
(鄂建文[2004]180号)
各市、州、林区、直管市建委(建设局)、城管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
加强城市桥梁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04]17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提高对加强城市桥梁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探索操作性较强的城市桥梁管理模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认真贯彻执行《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8号),努力实现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养护标准,进一步研究桥梁的监测、检测和现代化的加固技术,把城市桥梁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抓紧抓好城市桥梁养护维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尚未完成编制工作的要在年底以前完成。
三、要按《通知》要求对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城市桥梁、特别是老桥、荷载标准较低和存在隐患的城市桥梁,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按照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检测评估。对存在问题的城市桥梁,应立即按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城市桥梁的安全使用。各地检查情况请于12月6日前书面报告我厅城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