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湖北省第七届“环卫工人节”活动的通知
(鄂建文[2004]17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城管局:
自1998年10月26日全省开展“环卫工人节”活动以来,各级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环境卫生意识逐年增强,环卫投入不断加大,环卫工人作业条件进一步改善,全省环卫战线广大干部职工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于环卫事业,提高环卫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年环卫工人节即将到来,各级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办好湖北省第七届环卫工人节活动,通过环卫工人节活动,进一步提高环卫工人地位,改善环卫工人作业条件,激发环卫工人爱岗敬业热情,增强广大市民环卫意识,促进我省环卫事业健康发展。
一、要抓好舆论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环卫工人在美化城市、改善市容,为城市居民营造洁净、舒适、健康的人居环境所付出的艰辛劳动和无私奉献,积极营造人人爱护环境卫生的意识,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自觉维护环卫职工的正常作业,保障环卫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要千方百计解决好环卫工人的实际困难。环卫工人劳动强度大、作业条件较差,环卫津贴和个人防护用品,要发放到位。要为环卫职工特别是一线工人办理人身、养老和医疗保险,解决后顾之忧,切实把关心环卫工人的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