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的通知
(鄂建文[2004]122号)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武汉市水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加快我省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步伐,降低管网漏损率,促进城市节水工作,根据建设部、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的意见》(建城[2003]188号),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城[2004]95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我省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及项目信息填报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步伐
要充分认识到城市供水管网工作的重要性,把城市供水管网改造作为城市供水节水工作的重点,切实按照《意见》的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按期完成管网改造计划。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的重点,是对运行使用超过50年,以及老城区中严重老化和漏损严重的供水管网进行改造。非农人口20万人口以上的设市城市应在2005年底以前完成对上述严重老化和漏损严重供水管网的改造任务。今明两年是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的关键时期,各地要加大城市供水价格的改革力度,充分利用水价机制加快城市供水管网的改造。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的投资费用允许计入水价,各供水企业要采取措施,确保调价收入优先用于城市供水管网的改造。
二、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
我省不少城市,由于城市供水管网老化严重,管网改造进展缓慢,城市供水管网因跑、冒、滴、漏等原因造成的浪费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个别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居高不下,甚至高达30%-40%。这种现象如不尽快扭转将严重影响城市供水节水工作的开展,造成水资源的严重浪费。各地要结合城市供水管网的改造,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做好检漏、测漏、控漏工作,确保城市供水企业管网基本漏损率不大于12%的国家行业标准。
三、认真做好城市供水管网改造项目的检查和网上填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