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汛期、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鄂建文[2004]12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截止6月底,全省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24起,死亡2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虽有下降,但事故仍较频繁,形势不容乐观。目前已进入盛夏高温季节,且汛期已至,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易疲劳、易中暑,极易发生高空坠落、触电等重大安全事故。各地要迅速行动起来,对建筑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环节,要根据其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地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检查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现就做好高温季节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根据历年的事故统计,高温季节和汛期是事故高发期,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做好这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为此,各地要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克服形式主义和厌战情绪,扎扎实实做好高温、汛期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施工企业周密部署、合理安排高温季节的作业时间,注意防止施工噪音扰民。高温时间不得安排高空作业和深基坑施工,要尽量减少金属焊割和溶化沥清等热点较高的作业。
二、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督促企业工会组织有关部门要深入基层,为一线施工人员做好防暑降温服务。施工现场应配备防暑降温用品,开展防暑降温及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严禁赤膊和穿拖鞋上岗,加强对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确保劳动保护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三、要加强坍塌事故预防工作。夏季暴雨易造成洪水灾害,山地施工现场要严防山体滑坡,基础施工要防止边坡坍塌。要做到勤观测,细勘察,发现事故隐患要尽早报告,及时处理。各地要对施工现场的临时工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工棚搭设在滑坡体和泄洪通道上的,要坚决搬迁。
四、要加强燃气、公交、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检查,对易受洪水侵袭、雨水浸泡的市政道路、桥梁、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危旧房屋,及时进行检测并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对市政管道的施工、维修和维护要采取措施,严防中毒,确保生产、运行(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