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对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鄂建文[2004]99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厅直各单位:
为了加强对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检查督导,促进行风评议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使全省建设系统的行评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近期厅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将组织八个督查组对各市、州前段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工作情况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进展情况,以及所取得的初步成效和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组织领导情况
1、行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的组建情况;
2、是否制订工作制度,如岗位制度、会议制度、责任制度等;
3、是否制订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二)宣传工作进展情况
1、宣传发动阶段的主要做法和初步成效;
2、是否通过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作出公开承诺;
3、是否设立行风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4、到目前为止,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有哪些,如何处理这些问题。
(三)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1、自查自纠的作法和实效情况;
2、自查自纠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如在房屋拆迁、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城管执法及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3、是否存在引发较大问题的苗头;
4、是否提出自查自纠中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5、通过自查自纠,各地对自身行评工作的基本估评。
(四)下一步工作情况
1、总结前一段工作,完善行评工作的情况;
2、对行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部署安排情况;
3、对全省建设系统行评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
二、检查要求
(一)对检查组的要求
1、要认真地、全面地了解全省各市、州、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风评议动态、行风评议工作的要求与落实情况;
2、督促各地严格落实省建设厅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切忌形式主义;
3、要把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督促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