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4年全省建筑工程安全检查的通知
(鄂建文[2004]4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根据省厅《关于全省建设系统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紧急通知》(鄂建[2004]19号)的安排,现决定于4月17-30日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对象
1、2003年及2004年一季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建筑业企业及承建的建筑工程项目;
2、2003年检查中,有不合格项目的建筑业企业及承建的项目;
3、各市州建委(建设局)列为重点监控的建筑业企业及承建的建筑工程项目。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企业:主要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2、项目:主要检查企业及项目安全生产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现场安全防护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情况;
4、2003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情况。
三、检查组组成:
检查组由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市(州)安全站和企业的专家组成。分四个检查组,每组3-4人。本次检查还特邀省安全监督管理局的领导参加部分市州的检查。
第一组:组 长:吴公稳第二组第三组成 员:徐建军、黄红兵检查市(州):恩施、荆门组 长:石中林宜昌成 员:鲁 勇、赵金权、毛南美检查市: 咸宁、黄石、黄冈、鄂州组 长:胡曙海成 员:蒲宇峰、柏宗保检查市:随州、襄樊、十堰、神农架第四组:组 长:施加军
成 员:彭朝仁、俞良超
检查市:孝感、天门、潜江、荆州、仙桃四个检查组于4月27日晚在武汉市集中,检查武汉并汇总全省检查情况。
四、检查的工作程序
1、介绍检查的有关要求,商定具体检查日程;
2、听取受检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本地区开展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情况汇报(要求根据本通知第二条检查内容及第五条第3款要求准备书面文字材料和填写相关表格,所有数据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3、确定受检县(市)、企业和工程项目;
4、调阅安全监督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