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钟祥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专家评审意见的通知
(鄂建文[2004]27号)
钟祥市建设局:
钟祥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已由我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现将评审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评审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并按法定程序上报审批。
附:1、钟祥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专家评审意见。
2、钟祥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评审会专家组名单。(略)
二○○四年三月四日
附件1:
钟祥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专家评审意见
湖北省建设厅于2004年2月20日在钟祥市主持召开了钟祥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评审会。来自省内有关部门的专家、教授组成的专家组,在经过现场踏勘,听取规划设计单位对规划方案的汇报和认真阅读规划文件后,对规划方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专家组认为:
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提交评审的规划设计方案,指导思想明确,内容全面,分析论证充分,定性合理,指标选择恰当,并突出了历史文化名城和生态保护重点,方案内容深度基本符合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要求,经修改完善后可按法定程序上报审批。
为进一步深化完善规划方案,专家组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1、规划依据中应加入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法规文件内容。
2、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应补充产业、资源、生态和文化遗产保护内容。
3、应将已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纳入总体规划,并保持规划内容的衔接与协调。
4、城市发展方向向东、向南,构成一江、一陵、两湖、三组团(老城区、东城新区、工业园区)的结构形态是合理的;近期宜适当控制向北发展。
5、调整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宜进一步强调历史文化景观轴线及滨水特色。
6、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规划,理顺市内与对外交通的关系,不宜跨湖形成环形路网系统。
7、补充论证防洪、给水、燃气等专项规划内容,并考虑与流(区)域系统规划相协调。
8、近期建设规划所确定的项目内容、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应与年度土地和财政计划相衔接,以增强规划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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