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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省农村中小学新机制财务核算管理系统”试点及联网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省农村中小学新机制财务核算管理系统”试点及联网工作的通知
(鄂财教发[2008]60号)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统一财务核算软件的通知》(鄂财教发[2007]6号)精神,按照全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分级建设、分期实施”的总体设计原则,为更快推进“全省农村中小学新机制财务核算软件”的完善、运行及管理系统联网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汉川市、黄陂区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并于7月1日至9月30日全面实现省、市、县、校联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实施

  这次试点及联网工作是在调查分析并研究全省2007年全面试运行核算软件及运行联网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的全省联网工作目标,将对新机制工作的全面实施有着直接重要的作用,由于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各地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积极实施,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积极配合,充分协调,各司其职

  为解决技术问题,北京天扬慧博科技有限公司将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各县(市、区)进行软件升级、系统完善及联网等业务的配合工作,各县(市、区)财政、教育部门要充分协调有关工作环节,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全力完成好各项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核算点工作目标要求

  (1)各核算点必须实现熟练使用学校版软件,将各学校基本信息全部录入,并上传到主管版。

  (2)各核算点必须将2008年元月起各月的财务帐,通过新的学校版软件进行转换或录入,并通过软件打印总账、明细账、财务报表,同时将数据上传到主管版软件。

  (3)各核算点的学校核算管理软件必须与预算执行软件、国库集中收付软件及资产管理软件能够在同一平台相互联通,实现2008年部门预算网上“两上两下”申报和审批流程、2008年国库集中收付网上计划申请和批复及支付流程、2008年资产管理网上流程。

  2、财政、教育部门工作目标要求

  (1)教育、财政部门须实现使用主管版软件,对学校上报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汇总,保证数据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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