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湖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换届的通知
(鄂建文[2007]251号)
各市、州、直管市建委、林区建设局:
湖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第二届委员会任期已满。为贯彻实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 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更好地开展湖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经充分酝酿协商,我厅研究决定,聘任第三届委员会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委员25名(名单详见附件);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三年(至2010年12月),委员会在任期内依据
建设部颁布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设部建质[2006]220号),负责湖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二、湖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分管副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凡以湖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名义开展的活动由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
附件:湖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审查专家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
湖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
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
樊小卿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委员:
杨晓波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注册岩土工程师
武孟灵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陆祖欣 教授级 高级工程师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郭必武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翁依春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刘卫国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周经文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姚昌柏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