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
湖北省无质量通病住宅
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管理单位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建设部、省建设厅关于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体系完善,监督执法严格,圆满完成创建活动工作目标。勇于改革创新,管理工作成绩显著。
3、内部规章制度健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在社会中有较高的声誉和威信。职工队伍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好,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服务热情,认真受理质量投诉,妥善处理质量纠纷,群众满意度高。
二、企业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遵纪守法。认真履行质量保修义务。
2、规章制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积极采取措施参与创建活动,无质量通病住宅创建工作成效明显。
3、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自2002年以来,竣工住宅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并且至少有二项工程荣获省级质量奖项,近两年承建的住宅工程中80%以上被认定为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
三、个人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奋好学,忠于职守,作风深入,求真务实。
3、工作认真负责,遵纪守法,任劳任怨,勇于开拓进取,所承担的工作无责任事故、无投诉,在创建无质量通病住宅工作中有突出成绩。
附件2:
湖北省无质量通病住宅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单 位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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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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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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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 位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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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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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业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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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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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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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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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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